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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官方体育: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3-09 21:55:00   来源:bob官方体育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661,216元(含税),合计拟转增41,064,4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43,725,702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和转增总额。

  公司主要是做O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有机发光材料的终端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其中有机发光材料为OLED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OLED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蒸镀机的核心组件。近年来,得益于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封装材料、蒸镀机等“卡脖子”产品上也有所突破,OLED行业版图得到不断深化。

  OLED是以多种有机材料为基础制造的将电能直接转换成光能的有机发光器件。基本器件结构包括阳极(Anode)、空穴注入层(HIL)、空穴传输层(HTL)、发光辅助层(RGB prime)、有机发光层(EML)、电子传输层(ETL)、电子注入层(EIL)、阴极(Cathode)及基板。其中发光层(EML)作用是将电能转换成可见光,其他有机物质层帮助电子/空穴顺畅流动。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主要为下游面板厂商提供上图所示OLED各结构层的有机发光材料,按照具体用途划分,包括发光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电子功能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公司产品以发光功能材料为主。发光功能材料按照颜色可进一步划分为红、绿、蓝发光材料,再进一步可分为红、绿、蓝发光主体材料与掺杂材料,与主体材料相比,掺杂材料的技术壁垒更高一些。公司目前生产的发光功能材料涵盖红、绿、蓝材料,以发光主体材料为主。

  按照生产阶段划分,包括中间体、前端材料、终端材料三大类。中间体是合成OLED有机发光材料所需的一些基础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某几种中间体可以经一步或多步合成为前端材料。前端材料生产的基本工艺简单,技术壁垒小,无法直接供面板厂商使用,需经过升华提纯工艺达到应用标准后方可使用。终端材料是前端材料经过升华提纯过程后得到的有机发光材料,工艺复杂,技术门槛高,可以直接用于OLED显示和OLED照明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终端材料。公司生产的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从形态上看为化学物质颗粒或粉末,示例如下:

  OLED有机发光层及辅助功能层的制备方法主要有真空蒸镀法和喷墨打印法,前者是目前中小尺寸面板量产使用的主要技术,后者技术尚未成熟、未形成产业化。真空蒸镀法工作原理是在真空环境中对有机发光材料加热,使之气化并沉积到基片上而获得薄膜材料,又称真空镀膜。真空蒸镀设备由真空抽气系统和真空腔体组成,其中真空抽气系统由(超)高真空泵、低真空泵、排气管道和阀门等组成,真空腔体内配置蒸发源、晶振片及掩膜板等必不可少的部件。真空腔体内设有多个放置有机材料的蒸发源并左右移动,用来加热有机材料使之气化蒸发并沉积至基板上成薄膜。AMOLED面板需蒸镀十余层有机材料,蒸镀厚度和均匀度是核心指标,需控制在纳米级精度,直接决定着OLED面板的发光效率、显示颜色、良品率等。蒸发源作为进行蒸镀的核心组件,其性能决定着蒸镀过程中的镀膜厚度和均匀度,可视作蒸镀设备的“心脏”。如下图所示:

  公司目前生产的蒸发源属于线代AMOLED面板产线。众多精密设备企业对蒸发源进行了开发和研制,其中主要有韩国YAS、日本爱发科等。目前,奥来德生产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实现进口替代,产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大幅度的提升了高世代AMOLED制备的精度控制能力和良品率以及OLED材料利用率。

  经过17年的行业技术经验积累,公司作为OLED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制造企业,已向维信诺集团、和辉光电、TCL华星集团、京东方、天马集团、信利集团等知名OLED面板生产公司可以提供有机发光材料;已向成都京东方、云谷(固安)、武汉华星、合肥维信诺、武汉天马、重庆京东方、厦门天马提供蒸发源设备,运作状况良好。公司在新项目上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封装材料方面,已为产线稳定供货。PDL材料正在推进厂家测试。未来公司还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的提高产品的质量、丰富产品品种类型,致力于成为OLED材料与设备领域中国际知名的研发、制造企业。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销售主要是采用直接面对计算机显示终端的直销模式,即产品经客户认证后,双方签署框架协议或订单,公司按要求发货。在营销过程中,市场部与客户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对现有产品及时推介;同时在广泛的市场调查与研究基础上,联合研发部筛选出有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的产品,进行研发和试生产,成功完成量产后,以技术营销的形式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推介产品、建立合作、达成销售。

  公司与和辉光电、武汉华星采用寄售模式,即按照需求量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保管地点,保管期间未领用的货物所有权均不转移,且约定寄存商品的管理机制和保管、灭失等风险承担机制,如买方保管不善造成货品毁损、灭失的,由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每月月末,客户与公司对账结算,将当月质检合格并经生产领用货物的结算单以官方邮件形式传递给公司,双方确认无误后,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公司即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目前的蒸发源订单均采用直接面对计算机显示终端的直销模式,均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订单。公司依据线性蒸发源设备招投标公告,根据相关要求准备投标申请、资格证明、产品技术介绍、报价单等招投标文件,按期投标。经过一系列竞标工作后,公司若中标成功,即可与客户正式签署合同。公司依照客户真正的需求发货,并为客户安装调试,客户对其查验后,按约定付款。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售后技术上的支持及售后配件更新等服务。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为生产、研发部门依据生产、研发的实际需求,向采购部门提交原材料采购申请单,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和比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库存情况、物流能力及报价等情况,对于单品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编制采购确认单,经申购部门经理、采购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执行签署合同、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

  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质检部、仓储部门将共同验货。采购部向质检部提交原料(产成品)入库检查单,初检检验合格后,取样再进一步检测,检测合格后由仓储部门完成原材料或产成品入库。

  公司对主要供应商采用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市场信誉等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供应商送样。样品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公司将进行小批量试验生产。采购部组织申购部门及质检部,对通过小批量试用与评估的供应商开展稽核,稽核通过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稽核评价。

  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采购主要采用外协加工模式。根据相关生产、研发实际所需,采购部门将相关部件技术资料提供给外协生产商进行试生产,在符合公司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考虑价格、付款条件、货物交期、服务等因素选定外协生产商。公司按照客户订单所需,向各外协生产商下发各相关部件外协加工订单。外协生产商生产的各外协部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对外协加工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稽核评价。

  对于公司提供原材料(主要为钛合金等价格较高的原材料)、外协厂商仅负责加工的订单,双方以加工费的形式结算;对于外协厂商料、工、费全包的订单,双方以原材料采购的方式结算。

  公司蒸发源设备生产中涉及为外协厂商提供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以及组装各部件所使用的少量成品部件(比如螺丝等标准辅助件)的采购,采购模式与有机发光材料生产所涉的采购模式相同。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模式,根据已有订单及对市场需求预判,安排生产计划并实施。具体而言,市场部将客户订单、潜在客户产品要求提交至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类型及生产线的使用情况组织安排生产。在此期间,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质检部负责质量检测;仓储部门负责原材料和产品的存储及收发;行政部提供后勤服务;生产计划部统筹营销、生产、后勤保障等综合信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做全程跟踪,确保生产按计划完成。

  公司蒸发源设备相关零部件的生产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产品及各部件进行设计,向选定外协生产商提供各部件的技术资料,并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条款以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对于部分外协订单所需的关键原材料由公司采购。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派驻技术人员对外协厂商的定制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与生产监督,开展严格的产品品质管控工作,同时督促外协厂商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定制部件到货后,公司对各外协部件逐一进行严格检测,对验收合格的各外协部件按照指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等进行组装、焊接及测试等,并对关键核心部件采用“防拆卸”措施以防止逆向仿制。公司确定产品已达到标准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向客户配送产品。公司负责蒸发源应用于客户面板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及配件更新等服务。

  公司2005年设立之初即经发改委批准,成为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是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全资子公司上海升翕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经过十几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研发体系。

  随着OLED产业在国内的兴起,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同时与科研院校、客户及行业内其他公司等开展合作研发,以更利于及时掌握前沿技术成果与市场动向,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发、生产、市场一体化自主创新机制。公司研发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为导向,研发人员通过大量文献分析和市场调研,开发前沿的材料结构或设备工艺,对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申请,编制研发项目预算,履行公司内部逐级审批流程,立项通过后进行研发试验或研发设计。

  有机材料研发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项目办,生产、质检也承担了部分研发任务。项目办和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进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研发项目涉及的测试、检测及性能分析等工作;生产部主要针对有机材料的生产工艺的合成、提纯等工艺过程进行开发和优化。

  蒸发源设备主要集中在研发部和质检部。研发部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研发项目立项、推进产品开发过程、有效开展专利申报与维护、项目申请等工作;质检部负责研发项目的测试、检测等工作。

  公司和科研院校、客户及OLED行业内其他公司进行充分地技术交流、合作开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公司与科研院校、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合作研发主要是合作完成国家项目课题,公司依据约定的研发目标开展研发,完成研发任务。在与客户合作研发时,存在受托完成研发项目及共同研发等情形,双方首先进行研发协商,明确研发目标、研发周期和研发成果的权利归属等合作事宜,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根据合作研发协议进行合作研发。

  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设备分别属于OLED产业链的上游原材料和制造设备领域,主要受OLED产业发展情况影响。OLED技术优势明显,下游应用广泛,而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OLED应用市场。总体而言,国内OLED产业不断发展,带动了上游OLED材料、设备和相关技术的发展,推动了OLED配套产业的国产化进程。国内上游的材料和设备厂商经过多年研发投入,技术水平快速发展,已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目前国内已经初步建立了OLED材料和设备的供应链体系,随着OLED面板产能逐渐向国内转移,国内OLED材料和设备厂家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由于技术壁垒较高,大部分生产厂商集中于OLED中间体和前端材料(粗品),行业内能够提供终端材料(升华品)的公司较少,随着国内OLED产业的兴起,该领域的竞争程度逐渐加大。目前生产厂商主要还集中在国外知名材料厂商,包括德国默克、美国陶氏、日本出光兴产等公司。国内材料厂商近些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缩小与国外的技术水平差异。

  从技术实力、技术指标来说,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生产企业入围下游OLED面板厂商供应链体系的品种,要经过面板厂商样品试验、产线测试等多道试验或检测程序,一旦入围其合格供应商范围之内,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够表明其产品在品质、性能等方面与竞争企业无较大差异。

  OLED设备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壁垒很高。近年来,随着新型显示产业进入成熟发展期,全球新型显示产业设备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中蒸镀设备是AMOLED特有的专用设备,在整个蒸镀系统中,蒸发源是蒸镀设备的核心部件,对材料的蒸镀效果、面板良品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由于只有韩国和中国大陆有较大规模的OLED面板产线,因此韩国和中国大陆地区的蒸发源企业更具竞争实力。

  有机发光材料的设计和生产涉及量子化学、物理学、光学、材料学、有机合成化学等知识,需要交叉型的学科知识来设计分子结构,合成高纯度的目标产物。并且需通过器件验证,对验证环境洁净度具有很高的要求。同时,有机发光材料的验证要经过样品、小试、中试、小批量供货、批量供货等五个阶段,从验证到进入产线年左右,到线年左右,认证周期较长。因有机发光材料使用寿命在1~2年左右,更新迭代速度快,公司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匹配下游面板厂商的需求。

  目前国外厂商占据有机发光材料的大部分市场份额,随着OLED技术应用场景的增加、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终端需求增长将带动有机发光材料市场继续增长,市场需求的推动和发光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国内有机发光材料企业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会。公司从事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的时间较早,在该领域具备技术和经验优势,产品质量获得客户和市场认可,并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行业技术交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协同合作,保持研发投入,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在与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线性蒸发源为OLED蒸镀工艺中的核心技术设备。大部分专利和核心技术被国际知名厂商掌握。公司经过多年研发投入,目前能够自主生产蒸发源设备。蒸发源设备完全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壁垒,实现了技术领先,解决了国内6代AMOLED产线的“卡脖子”技术问题。目前国际范围内,也只有极个别企业能够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于高世代的高性能线性蒸发源,奥来德是唯一的国内企业。

  在有机发光材料方面,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以自主生产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的公司,是行业内技术先进的OLED有机材料制造商。在蒸发源设备方面,国内面板厂商已进行招标采购的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来自于奥来德、韩国YAS、日本爱发科、韩国SNU,公司是唯一的国内企业。公司在该领域打破了国外垄断,成功实现了自主研发、产业化和进口替代。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公司提前布局,进行了G8.5(G8.6)高世代蒸发源的技术开发和储备。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在材料制造技术及蒸发源制造技术的大量储备基础上,进行小型蒸镀机的设计和制造布局,在小型蒸镀机的制造方面加大研发及产业化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OLED薄膜封装材料领域取得的创新突破荣获“2021年度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贡献奖-创新突破奖”、 “2022世界显示产业大会创新成果优秀奖”,“G6.0线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公司通过持续的创新驱动,不断加强核心竞争力,为我国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

  有机发光材料按照分子量和分子属性不同可分为高分子材料与小分子材料,其中高分子材料由于分子量大、难以气化,主要以溶液态用于喷墨打印中,小分子材料由于分子量小,则可以直接通过真空蒸镀以气化的方式应用于面板制备中。

  小分子材料按照功能层划分可分为电子功能材料、空穴功能材料与发光功能材料;其中发光功能材料为核心功能材料,按照代际划分,可分为第一代荧光材料、第二代磷光材料、第三代TADF材料,在发光机理、发光效率、使用寿命等方面存在差异。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技术的发展,未来产业将向更高世代的AMOLED产线代线为主流的产线代线蒸发源所使用的发光技术为RGB技术,高世代OLED技术主要以三星的QD-OLED(QD发光技术)和LG的白光技术为代表,根据市场公开信息,LG广州OLED8.5代线开始实现量产,三星显示官宣投资214亿元建设8.6代OLED面板产线。RGB OLED技术相较于上述两种技术对蒸发源的要求更高,其应用的蒸发源可以同时兼容QD-OLED技术和白光OLED技术。鉴于RGB技术可以实现高分辨率、高清晰度的显示优越性,是未来高世代线比较理想的技术发展方向。另外,随着高性能OLED显示屏在笔记本电脑、照明等领域的应用需求,叠层器件结构逐渐被各面板厂商所采用,目前也在积极筹划叠层结构的量产准备。

  从面板制备方法看,OLED喷墨打印技术在大尺寸面板制备中具有潜在成本优势,但由于技术要求难度极大、尚未实现大规模量产。即便喷墨打印法技术成熟,会广泛应用于大尺寸面板制备中,中小尺寸面板仍然在较长时间内应用目前的蒸镀技术。

  除此之外,随着显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升级,元宇宙技术和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可,以OLED显示技术为核心的Micro-OLED技术因其超高分辨率、显示速度快等技术优势,与头戴式显示器、立体显示镜等产品的需求高度契合,苹果、京东方等公司都在积极布局,被视为未来最具潜力的近眼显示技术之一。

  公司已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13.03%;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蒸发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综合毛利率为5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同比下降16.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72.93 万元,同比增长1.7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参加董事共计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轩景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企业质效。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基于对 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等多方因素,根据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基于对 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等多方因素,根据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等多方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确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329,44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96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鉴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16.79元/股;授予数量由106.64万股调整为149.2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总量由86.64万股调整为121.296万股,预留授予总量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

  前述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前述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024,130.1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2,847,088.1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661,216 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8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1,064,4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725,702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股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需要、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多方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等多方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相关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预案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661,216 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1,064,4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725,702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注:上表中修订的注册资本数系公司依据实际计算结果取整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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