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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官方体育: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做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7 13:00:04   来源:bob官方体育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5月8日公司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签订了《海鸥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江南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18年5月17日,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2018年8月27日,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11月14日,公司、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印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注:经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租金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7月和2021年6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0 年 8月 13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1 年 8月25日,公司及本次配股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9,958,514.93元存储于专项账户中:

  注: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已于2021年10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36,143,045.27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7,277,353.16元。详见本报告“附表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到位前,依据自己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自2019年6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2020年7月27日止期间,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置换事项做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301号。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CEO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0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募集资金节余的根本原因为:①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公司对项目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仪器的采购;②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行情报价会降低;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95.45万元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19年7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租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和《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募集资金节余的根本原因为:①在实施“环保型冷却塔项目”中,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项目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设备的采购;②在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除美国地区的建设外,其余国家和地区建设已完成。公司针对行业特点及目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判断目前对美国投资的前景与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为越来越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海鸥美国尚未足额出资;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483.63万元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21年6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一)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即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海鸥股份、全资子公司海鸥亚太、新设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和新设控股子公司海鸥印尼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中国大陆华北地区(河南郑州、山西太原、内蒙包头)、华南地区(广东广州、广西南宁、福建福州)、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昆明、贵州贵阳)和上海地区(上海)变更为中国上海、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美国堪萨斯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项目拟投资总额由2,740万元变更为2,785万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为2,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由于原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1)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的金坛区儒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变更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工业园经六路以东、纬八路以南地块(用地总面积约130亩);(2)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海鸥股份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由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共同实施;(3)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最重要的包含部分机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费用)来优化调整。调整完成后,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略有减少,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产能预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264.83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海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海鸥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详见本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注2: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注1: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8,05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264.8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预计建设工期2年。新项目不仅包含了原项目的目标,还增加了冷却设备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研发和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探索和研究前沿冷却技术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叠代升级,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与性能。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上的支持,逐渐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印尼”)、Truwater Cooling Towers Sdn Bhd(以下简称“TCT”、“TRUWATER”)、Truwater Assets Sdn Bhd(以下简称“TASB”)、Tru-V Logistic Sdn Bhd(以下简称“Tru-V”)、太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太丞”)、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洋”)、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丞”)、扬州欧讯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欧讯”)。

  ●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含已发生未到期的担保)。截至2022年4月27日,已实际为海鸥亚太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1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131.41万元);已实际为金鸥水处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实际为海鸥印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4.64亿印度尼西亚卢比(约合人民币1,220.43万元);已实际为TCT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已实际为TASB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2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66.76万元);已实际为Tru-V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9.95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649.35万元);已实际为台湾太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已实际为江苏海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实际为上海太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扬州欧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另外的股东同比例做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来确定。

  2、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含已发生未到期的担保)。公司2022年度拟做担保的详细情况如下:

  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3、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限内发生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上述相关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4、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另外的股东同比例做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5、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以实际股东大会召开日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鸥亚太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43,869.60万元,负债总金额约合人民币30,911.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46%,短期借款约合人民币1,012.51万元,流动负担债务合计约合人民币26,067.28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约合人民币12,957.62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约合人民币11,390.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39,617.90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763.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合人民币269.2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鸥亚太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47,586.95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35,464.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3%,短期借款约合人民币1,001.8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29,843.29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约合人民币12,122.36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约合人民币10,478.27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8,023.66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63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合人民币-743.98万元。

  金鸥水处理成立于2003年5月16日,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7,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长湖路3号。

  金鸥水处理的主营业务为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制造,水质稳定剂、水处理生物制品的制造和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服务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鸥水处理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8,395.02万元,负债总金额为人民币10,954.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58%,短期借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负担债务合计为人民币7,132.60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为人民币17,440.3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39.9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5.98万元。

  金鸥水处理截至2022年3月31日,金鸥水处理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9,883.2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218.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89%,短期借款为1000.0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8,667.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17,664.59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46.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4.28万元。

  海鸥印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的股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鸥亚太持有其99%的股份。

  海鸥印尼成立于2018年5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1亿印度尼西亚卢比,注册地为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海鸥印尼的经营范围为冷却塔及相关产品的设计,销售,咨询,安装,调试,维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鸥印尼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2,087.22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121.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73%,短期借款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1,121.3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965.8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741.38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54.16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鸥印尼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2,075.95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205.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06%,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1,205.3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870.6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191.84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91.45万元。

  Tru-V成立于2009年11月3日,注册资本为25万林吉特,注册地为马来西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Tru-V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507.62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77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30%,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215.3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734.1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2,454.26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205.98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Tru-V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533.46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805.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51%,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261.5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728.26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894.12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02.12万元。

  TASB成立于2009年5月20日,注册资本为5万林吉特,注册地为马来西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TASB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60.97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55.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62%,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71.5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5.4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13.05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0.0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TASB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58.44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52.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55%,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71.6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5.46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3.17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0.08万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海鸥亚太 71.82%、郑钧元9.09%、黄正宗5.27%、王俊惠4.55%、邱育暐3.27%、张增辉2%、吴建辉1%、陈一忠2%、陈翰亨1%

  台湾太丞成立于2009年7月20日,注册资本为新台币2,200万元,实收资本为新台币2,200万元,注册地址为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二路257号4楼之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湾太丞经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4,607.53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1,719.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23%,短期借款约合人民币921.5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11,306.4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2,888.02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约合人民币2,795.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14,223.16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114.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106.8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台湾太丞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8,712.69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5,60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3.40%,短期借款约合人民币904.9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15,324.27 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约合人民币3,106.89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约合人民币2,940.0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2,853.92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262.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88.78万元。

  TRUWATER成立于1989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为160万林吉特,注册地为马来西亚吉隆坡,海鸥亚太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TCT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19,033.14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0,378.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53%,短期借款约合人民币91.0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9,086.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8,654.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合人民币7,911.3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20,175.42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484.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301.6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TCT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约合人民币20,169.76万元,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2,381.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39%,短期借款约合人民币96.95万元,流动负债合计约合人民币10,144.1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合人民币7,787.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合人民币7,080.5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1,727.66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755.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合人民币-735.69万元。

  江苏海洋成立于2018年2月6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长湖路3号。

  江苏海洋的主营业务为冷却设备、冷热交换设备、工业用电炉、液压装置、泵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感应加热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海洋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3,113.8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34.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4%,短期借款为人民币2,302.25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8,634.2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4,479.5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450.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95.6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苏海洋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3,183.1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767.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1%,短期借款为2,301.63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8,767.5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4,415.63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2.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96万元。

  上海太丞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和实际所收资本均为100万美元,注册地为上海市。上海太丞的主营业务为工业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上海太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太丞5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太丞21.33%股权,海鸥股份共持有上海太丞76.33%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太丞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320.73万元,负债总金额为人民币1,798.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51%,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担债务合计为人民币1,798.85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为人民币521.8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32.0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2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太丞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184.47万元,负债总金额为人民币1,642.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20%,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担债务合计为人民币1,632.23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为人民币541.8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1.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95万元。

  扬州欧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洋持有扬州欧讯100%的股权。

  扬州欧讯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仪征市陈集镇工业集中区兴业路6号。

  扬州欧讯的主营业务为通用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扬州欧讯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3,619.86万元,负债总金额为人民币2,114.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40%,短期借款为人民币1,001.39万元,流动负担债务合计为人民币2,114.14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为人民币1,505.7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36.7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0.08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扬州欧讯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5,549.07万元,负债总金额为人民币4,086.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65%,短期借款为1,000.00万元,流动负担债务合计为人民币4,086.69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为人民币1,462.37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8.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34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的期限内发生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本次被担保对象存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67.9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7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351.8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77%。

  含2022年预计担保金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1995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南京高科、康缘药业、无锡银行、常熟银行、美思德、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月月,2021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卫明,1998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恒润股份、力星股份、华尔康、大亚圣象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含税148.4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价格比2020年度增加7.69%。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企业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并能圆满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服务热线

139-2940-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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